一、招聘概述

  • 招录类型:合同制
  • 招聘人数:14名(男性13人,女性1人)
  • 报名时间:2025年3月14日9:00至3月20日17:00(周末非办公时间暂停)
  • 报名方式:现场报名
  • 考核方式:体能测试、面试、体检、考察

二、岗位说明

招聘岗位为协助民警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活动的警务辅助人员,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,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。

三、招聘条件

(一)基本条件

  1.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  2. 年龄18周岁以上、35周岁以下(1989年3月至2007年3月期间出生);
  3.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、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;
  4. 道德品行良好,遵纪守法;
  5. 具有高中(中专)以上文化程度;
  6. 男性身高170以上,女性身高158以上,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.8;
  7.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、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。

(二)禁止条件

  1.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;
  2. 受过司法拘留、行政拘留的;
  3. 因卖淫、嫖娼、赌博、吸毒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;
  4. 被开除公职、开除军籍,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;
  5.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;
  6. 参加非法组织、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;
  7. 曾在昭阳公安分局从事辅警工作且已离职的;
  8. 现役军人;
  9. 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。

(三)优先聘用条件

  1. 烈士、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、子女;
  2. 退役军人、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;
  3. 见义勇为人员或英雄模范;
  4. 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。

四、招聘程序

(一)现场报名

  1. 报名地点:昭阳公安分局706办公室(昭阳区团结路西163号)
  2. 报名材料
    •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;
    • 毕业证、学位证原件及其扫描件或复印件;
    • 工作技能相关证书及其扫描件或复印件;
    • 退役军人等需提供证明材料;
    • 近期征信报告1份;
    • 尿检报告1份(昭阳分局509办公室);
    • 有无违法犯罪证明;
    • 填写报名表并张贴照片。

(二)体能测试

  1. 时间暂定为3月22日上午9时,如有调整另行通知。
  2. 测试项目包括纵跳摸高、10米×4往返跑、男子1000米跑、女子800米跑,参照《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》执行。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视为放弃。

(三)面试

  1. 体能测试合格者参加面试,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视为放弃。
  2.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在体能测试结束后通知。

(四)体检

  1. 体能测试及面试合格者进入体检程序,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,费用自理。
  2. 不按时参加视为放弃报名资格。

(五)考察

  1. 由昭阳公安分局政工室参照相关规定执行,核查个人信用信息。
  2. 政审结果作为本次招聘依据。

(六)递补

体检或政审考察阶段因人员放弃或不合格出现空缺,在面试合格人员中递补,标准与首次确定人选一致。

(七)公示

拟录用人员名单在“昭阳警方”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,节假日顺延,接受社会监督。

(八)聘用

  1.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,有问题查实的不予聘用,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。
  2. 办理聘用手续前需自行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手续,否则取消资格。
  3. 签订书面劳动合同,试用期为六个月,不合格解除劳动关系。

(九)工资待遇

  1. 实行岗位绩效和层级晋升管理的薪酬制度,享受“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”社会保障,配发工作制服。
  2. 工资待遇为基本工资1100元 + 层级工资 + 绩效工资,并购买“五险一金”;试用期间发放基本工资1100元 + 实习津贴700元,并购买“五险一金”。

五、注意事项

  1. 面试不指定辅导用书,不举办培训班,个人原因造成意外伤害自行担责,勿相信宣传推销材料。
  2. 仔细阅读公告,因个人原因造成失误后果自负。
  3. 对自己报名信息和材料真实性、完整性、有效性负责,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,存在违规行为取消资格并列入“黑名单”。
  4. 特殊情况招聘安排有变将官方公告。
  5. 本通告由昭阳公安分局负责解释,提供相关咨询电话。